首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式严峻,在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老年人群体,所有老年人普遍存在的问题都很有可能成为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具体到婚姻问题上,从老年人自身特点来说,在老年时期,一个人丧偶的可能性比青年,中年人要大得多。而老年人由于普遍受到的社会,家庭的关注少,极易产生寂寞的心理感觉。在这一点上,他们恰恰比中,青年人更需要新的配偶。同时,老年人在第二次婚姻之后再次丧偶的可能性也比中青年夫妻可能性大得多,遭受再次心理打击的可能性更大。但我们的社会,就目前而言,对老年人的这类似的心理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相 关的心理干预和心理咨询。
但从社会意识这方面来说,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丧偶老年人求偶持错误的认识,如认为“不正经”,不能理解老年人正常的心理,生理需要。
从经济角度看,老年人结婚有可能为其中一方或双方的子女带来更多的经济负担,这个因素有时可能成为妨碍老年人结婚的最主要原因。
希望我们的政府及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老年人婚姻问题,多一些关注,少一些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