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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29日电 (记者邹宁)对于老年人“非婚同居”等问题,社会应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来认识和理解,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方面的专家。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教授刘淑芬说:老年人“非婚同居”行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导致将来的财产纠纷。“非婚同居”导致违法婚姻大量存在和婚姻家庭的不稳定,不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何克:老年人“非婚同居”作为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每个老年人的想法不尽相同,许多人抱有“走得拢、站得开”的想法,以此免去许多因婚姻带来的不必要的约束和问题。在家庭生活中,老伴之间是靠爱情来维系的,很多子女反对老年人的再婚,主要是缺乏从人性角度来看待老年人的婚姻问题。正如父母不应该干涉子女的婚姻一样,子女也同样不应该干涉父母的婚姻。

  在父母再婚问题上,子女往往以各种文化道德方面的理由来横加指责,却没有真正关心和理解老年人心理和生理方面的需求。每一个健康的老年人都希望有伴侣,都有享受性生活的愿望。如果不加以积极的引导,而一味遭到社会的指责和羞辱,会导致老年人一系列心理问题的出现,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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