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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客观因素来说,社会上不少人还对老年人的再婚要求感到不理解,认为都好大一把年纪了,还结什么婚?他们不理解老人的精神需求。一些人甚至认为老年人提出再婚是"老不正经",尽管有的儿女很孝顺,但毕竟不能替代老伴在家庭中的地位,老年人心理孤独时需要倾诉,有的话题对儿女往往难以开口。

  贵州大学法律系教授刘淑芬说,原来的《婚姻法》和登记管理办法,在程序上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心理保护不够,居委会和单位证明、婚检等,在年轻人看来不是问题的事情,到了再婚的老年人那里,往往会受到心理上的"歧视",法律的人性化考虑较少,造成了婚姻当事人的心理障碍。但可以预见,随着新的《婚姻法》的实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快乐地享受美丽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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