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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有“四凤”、“八怪”、“十哲”美誉的高凤翰先生,字四园,号南阜,山东省胶州市南三里河人,是我国清代杰出的书画家、篆刻家和诗人。民国版《增修胶州志》称他“具经(世)济(民)之才,世人罕知之”。世人罕知的原因一是高凤翰屡试不中做官晚,二是做官时间短,三是山东人在安徽做官。高凤翰经世济民的才能和高尚官德,充分反映在他的《官砚铭》上。

  1734年,高凤翰于安徽省泰州做盐务官时,在自制的官砚上刻了如下《官砚铭》:“书狱思生,书财思盈,书事思平”。这三名话就是他为官的座右铭,也是他做官为民思想和高尚官德的深刻写照。在封建社会作为一个州县之下七八品的“父母官”,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时,能够首先想到的是劳苦大众的民生民权,绝不徇情枉法,绝不草菅人命;在经营盐务、理财时,能够想到为国家为百姓去盈利以强国富民,而绝不亏损误国穷民;在处理老百姓的民事纠纷时,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不询私情,不贪赃枉法。

  高凤翰不单如此自律于言辞,而且也是这样做的。一是表现在高凤翰为官不贪不贿。高凤翰虽然做官晚且短,但因为官清廉,才能突出,业绩显赫,百姓拥戴,上官器重,越发受到同僚中小人忌恨,有人诬陷他因一人命案“受贿五千金”。对此,他的上司德州人卢见曾著文说:“余牧六安州时,西园举贤良,以一等记名,发安徽试用。余荐其才于抚军程公元章,委署歙县令,有告其命案得五千金者,抚军咎余。余曰此定诬耳。其人不如是。后审果诬。抚军谓余曰:君言信不谬,今改署绩溪,令行即真矣。”在腐败成风的封建社会,有民谚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惟高凤翰两袖清风,在去官抱病回故里胶州给女儿出嫁时,竟无分文,作了几幅画送女儿作嫁妆。今日再体味老先生的清廉清贫,实是可敬!二是表现在为官刚正不阿。1736年,卢见曾任两淮转运使时,高凤翰正以县丞委任泰州坝管理盐业,任期已满,应该升迁时,仪征县又缺人,卢见曾把高凤翰给上司作了推荐,上官对高凤翰正准备启用时,有人告发卢见曾犯有结党罪。高凤翰受牵连无辜下狱后,舍死为卢抱打不平,为自己莫须有的罪名抗辩不屈,作诗曰:“几曾连茹茅同拔,却为锄兰蕙并伤。不妨李固终成党,到底曾参未杀人。”待查清事实,蒙冤昭雪,高凤翰终因受肉体折磨精神刺激,患大脑中风,右手右腿麻痹病废,不能再为官。后到扬州,以左手任诸事,卖书画为生,后回山东胶州故里,于1749年贫病而死,终年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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